一、申报对象
我市各孵化器(已评定为省级孵化器)
二、申报条件
1、发展方向明确,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、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。
2、领导团队得力,机构设置合理,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0%以上,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30%以上;
3、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使用面积达20000平方米以上(专业孵化器达10000平方米以上)。其中,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(含公共服务场地)占75%以上。孵化场地面积的扩大,依据可自主支配性和在孵企业使用性的原则确定;
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在孵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,包括公共餐厅和接待室、会议室、展示室、活动室、技术检测室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。
4、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80家以上(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达50家以上);
5、累计毕业企业达到25家以上。毕业企业和在孵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超过1200个(专业孵化器的毕业企业15家以上,毕业企业和在孵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超过800个);
6、孵化器中的在孵企业应有30%以上已申请专利;
7、在孵企业中的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应占企业总人数的70%以上;
8、孵化器自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,并至少有 3个以上的资金使用案例;
9、孵化器的运营时间一般达3年以上,并按国务院科技行政
10、形成了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,能够提供创业咨询、辅导和技术、金融、管理、商务、市场、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服务;
11、专业孵化器应具备专业技术领域的公共平台或中试平台,并具有专业化的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团队
三、申报流程
准备申报材料——材料送至所在区县科技局
四、申报日期
每年集中申报,由区县科技局通知
五、联系方式
苏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协会 65262320
各区县科技局联系方式
姑苏区 68727615
相城区 85182157
吴中区67682260
高新区 68751565
工业园区 66681670
吴江区 63981883
张家港 58286130
昆山 57397065
太仓 53523295
常熟 527769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