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市、区科技局,各有关单位:
	       根据《苏州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补助实施细则》(苏科规〔2019〕3号)要求,为做好2021年苏州市技术转移机构补助备案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	一、备案条件
	1. 技术转移机构须列入苏州市科技服务业统计名录并按《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》要求填报数据。
	2. 技术转移机构为我市企业引进、促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,促成项目的付款时间发生在上年度(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)。
	3. 备案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已填报技术转移机构信息。
	二、备案材料
	技术经纪工作说明、佣金证明(技术转移中介服务协议及佣金到账凭证)。
	三、备案流程
	1.备案单位登录市成果转化平台(www.joinew.com)(以下简称“市平台”),注册为技术转移机构后,按要求填写备案信息,上传附件材料。
	2.待所在地科技局及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网上审查通过后,备案单位提交纸质备案材料(一式一份,A4纸装订)到所在地科技局,纸质备案材料须和网上内容一致。
	3.项目公示无异议后,技术转移机构在市平台打印系统生成的《苏州市技术转移机构补助备案信息表》。
	四、相关说明
	1.补助备案常年申请,集中受理。申报2021年技术转移机构补助,须在3月16日17:00前完成网上备案申请,3月22日17:00前提交纸质备案材料。
	2.促成的项目又发生付款后,可再次下载备案信息表。
	3.技术转移机构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负责。
	4.联系方式: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成果转化部 65240989
	地址: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106室。
		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
	
		2021年1月25日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