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技术转移机构,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苏州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补助实施细则》(苏科规〔2019〕3号)要求,为做好2020年度苏州市技术转移机构补助备案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备案条件
1. 技术转移机构须列入苏州市科技服务业统计名录并按《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》要求填报数据。
2. 技术转移机构为我市企业引进、促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,促成项目的付款时间发生在上年度(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)。
二、 备案材料
技术经纪工作说明、佣金证明(技术转移中介服务协议及佣金到账凭证)。
三、 备案流程
1. 技术转移机构在平台注册,且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时,吸纳方或输出方已选择该机构作为中介方。
2. 技术转移机构登录市成果转化平台(www.joinew.com),按要求填写备案信息,上传附件材料。
3. 备案材料由所在地科技部门初审,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形式审查通过后,提交纸质备案材料(一式一份,A4纸装订)。
4. 经专家咨询、公示无异议后,技术转移机构在市平台打印系统生成的《苏州市技术转移机构补助备案信息表》。
四、 相关说明
1. 补助备案常年申请,集中受理。申报2020年度技术转移机构补助,须在3月2日前完成网上备案申请,3月13日前提交纸质备案材料。
2. 备案机构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负责。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得项目备案和经费补助的,一经查实,除追回资金外,将记入苏州市科技信用档案,三年内不再受理该机构的补助备案。
3. 联系方式: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成果转化部 65240989
地址: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106室。
附件:技术转移中介服务协议(示例)
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
2020年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