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技术转移机构,各有关单位:
	        根据《苏州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补助实施细则》(苏科规〔2019〕3号)要求,为做好2019年度苏州市技术转移机构补助备案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	一、备案条件
	1. 技术转移机构为我市企业引进、促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,促成项目的付款时间发生在上年度。
	2. 技术转移机构须列入苏州市科技服务业统计名录并按《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》要求填报数据。
	 二、备案材料
	《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信息表》、佣金证明。
	 三、备案流程
	1. 技术转移机构登录市成果转化平台(www.joinew.com)。
	2. 技术转移机构填写备案信息,并上传附件材料。由所在地科技部门初审,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形式审查通过后,提交备案材料(一式一份,A4纸装订)。
	3. 经专家咨询、公示无异议后,技术转移机构在市平台打印系统生成的《苏州市技术转移机构补助备案信息表》。
	 四、相关说明
	1. 补助备案常年申请,集中受理。申报2019年度技术转移机构补助,须在2019年8月30日前完成备案。
	2. 备案机构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负责。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得项目备案和经费补助的,一经查实,除追回资金外,将记入苏州市科技信用档案,三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备案。
	3. 联系方式: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成果转化部 65240989
	地址: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106室。
	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
	2019年4月30日

